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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汤有芬与黑龙江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艳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3 11:22:43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黑0230执170

黑龙江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艳丰

本院受理汤有芬与黑龙江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艳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执行过程中无法联系黑龙江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艳丰本人,无法进行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被执行人黑龙江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艳丰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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