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有芬与黑龙江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艳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3 11:22:43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黑0230执恢170号
黑龙江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艳丰:
本院受理汤有芬与黑龙江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艳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执行过程中无法联系黑龙江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艳丰本人,无法进行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被执行人黑龙江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艳丰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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