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法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带头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全体成员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坚持理想信念,严守党的纪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坚持模范带头,深入推进活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带头参加学习教育,努力做到真学真领会;带头建立联系点,加强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和检查;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真实情况;带头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改进工作方法;带头联系实际,深入查找“四风”问题;带头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落实整改。
三、坚持求真务实,杜绝形式主义。坚决精简各类会议文件;不参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举办的各种仪式、庆典、纪念等活动;对县委交办的工作,力求做到方法务实,结果公正。
四、坚持群众路线,克服官僚主义。围绕审判执行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群众呼声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信号,认真办理人大、政协交办的案件,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勤俭节约,狠刹奢靡之风。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杜绝公款旅游;到基层、企业开展工作,严格执行餐饮标准,不接受宴请,不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六、坚持清正廉洁,规范行政行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在企业或赢利性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兼职或者参与企事业单位营销活动,不以各种形式经商办企业。
七、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严格执行院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切实维护好院领导班子团结和谐;认真落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审批、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八、坚持选贤任能,激发干部活力。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落实选人用人各项制度,不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凭个人好恶选人,不凭关系用人,公道正派,任人唯贤;坚持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既不封官许愿,也不拉票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