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文明委发布《关于命名第二十届省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的决定》。克东县人民法院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近年来,克东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奋力推动文明成果转化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使命,转化为“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转化为全面提升法院工作的司法实践,转化为促进克东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担当,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狠抓队伍建设,争创素质文明。始终把党建、队建工作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重点内容,定期研讨部署活动开展,完善工作规划、制度,不断加强人员、后勤保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机关管理、审判执行各项规范制度中,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和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审判执行各项规定、制度,强化对财产保全、审判执行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单位内部管理更加规范。
切实履行职能,争创司法文明。立足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履行社会责任。2019年-2021年,共审结各类案件6219件,结案率99.49%,审判质效始终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审结刑事案件292件,结案率97.99%;审结民商案件5784件,结案率99.55%。其中,调解撤诉3856件,调撤率66.67%,共执结各类案件3634件,执结率98.62%,执行回款5.85亿元,在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力推进了平安克东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打造服务品牌,争创形象文明。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开展特色创建活动,努力树立司法为民的文明形象。2019年-2021年共计1149起案件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送达文书,占全院民事诉讼案件数的25.84%,派出人民法庭审结案件1773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1413件,为有经济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各类诉讼费2.9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0.874万元,有力提高群众司法满意度。
加大物质保障,争创环境文明。持续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物质设施水平,努力创造整洁优美的群众办事及干警办公环境。全面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将中国传统文化与司法文化有机融合,诉讼服务中心采用徽派建筑风格装修。建设功能完备、环境优美的健身室、图书馆、机关食堂,建立谈心交流制度,党组成员定期同分管干警开展谈心谈话,为干警履职尽责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并丰富干警业余生活。
倡导文明新风,争创精神文明。强化文明风尚引领,通过志愿服务、教育实践、文体活动在全院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结对帮扶的太平村所有贫困户全部按期脱贫,疫情期间组织干警积极开展卡口执勤、捐款、献血、协助维护核酸检测现场秩序志愿服务活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先后开展宪法宣誓、“徒步走”、“三八节”慰问等活动,在陶冶干警情操的同时也净化了干警思想,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在今后的工作中,克东法院将继续推进和深化司法文明建设,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不断调整创建工作思路,深化创建工作内涵,适应创建形势变化,增强创建工作实效,以实际行动开创法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新篇章,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在建成富强、创新、净美、魅力、幸福、平安新克东的伟大实践中展现司法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