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克东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活动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能让群众了解、方便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确保真正把群众路线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做到活动精神要说给群众“听”。要做到开门搞活动,活动精神让群众知晓,只有知道,才能参与、才能监督。为了让群众听到并听懂,我院采取多种手段积极宣传,使群众了解活动的重大意义、主题内容、目标要求和基本步骤,形成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征求意见必须要请群众“说”。着力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法院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做好的工作。坚持开门纳谏、广开言路,采取“走下去”征求、“请上门”听取、“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广泛吸纳群众意见建议,凝聚群众智慧力量,找准存在问题,深挖问题根源。
整改效果要经得起群众“评”。 教育实践活动效果是好是坏,成绩是优是劣,不能靠上级来定,不由领导说了算,应该由群众来评议,做到成效经得起群众的检验。我院选聘多名教育实践活动群众监督员,对活动各阶段实施、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监督发现问题进行集中归纳整理,及时整改反馈,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