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克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时本义、宫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2 11:10:29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1)黑0230执恢75号
时本义、宫丽:
本院受理黑龙江克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时本义、宫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无法联系找到被执行人时本义、宫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向时本义、宫丽公告送达如下: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冻结执行裁定书、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终本执行裁定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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