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22-03-21 14:21:44
赵红宇、张连波、张雪峰、李丽: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克东支行与原审被告尹海峰(申诉人)、赵树全(申诉人)、赵红宇、张连波、张雪峰、李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黑0230民监2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克东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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