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两个年”和“争创三个一流”活动中,我院通过比学先进、查找不足,发现法院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法院的裁判结果公正,还要求诉讼过程的公开、便捷,不仅要求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还期待着对司法活动的主动参与和监督,不仅要求提供实体上的司法保障,还要求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环境。为此,我院积极探索,寻求公正审判与便民服务的最佳结合点,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诉讼服务。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就是我院在这方面的有益尝试。
一、诉讼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和基本职能
我院诉讼服务中心以立案庭为基础进行人员和职能扩充,同时行使立案庭和诉讼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责,即“一套人马,两套牌子”。诉讼服务中心具有立案登记、材料接转、证据交换、诉讼收费、立案听证、立案调解、诉讼调解、开庭审理、判后答疑、执行听证、案件评价等职能。在诉讼服务中心同时还设立院长接待室、律师阅卷室、法警值班室、会见约等室、证人、鉴定人休息室等。实现了一条龙,一站式服务体系,做到专人专窗、标识明显,分工明确,责任明晰。设置引了导台,由专人为群众和当事人进行接待引导,根据来院人员目的,将其引导到相关区域办理具体事宜。使当事人在诉讼服务中心内完成全部诉讼活动,方便当事人诉讼。
二、诉讼服务中心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诉讼服务中心协调运转。我院党组深刻认识到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对树立法院一流形象、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重要意义,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从机构设置、硬件设施、规划布局到规章制度的制定、疑难问题的解决都予以高度重视。王春山院长更是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力亲为,使全院上下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支持,干警配合,多方合力共同推进“中心”建设的良好工作氛围,为高效能高质量的开展好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合理布局,完善设施,营造温馨便捷和谐的诉讼服务环境。我们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满意与否是衡量法院工作好坏的根本标准。因此,在办公经费极为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因地制宜,对立案接待大厅合理设计。一方面,合理设置功能区域,将服务大厅划分导诉服务区、调解区、听证区、审判区、休息等候区等,充分满足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着力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针对部分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以及对诉讼程序缺乏了解的情况,除为当事人提供咨询外,还通过设在大厅墙上的电子滚动大屏幕,向来诉来访当事人宣传介绍法律知识,并印制了“诉讼须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费缴纳办法”等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同时配备了笔墨、纸张和花镜,供当事人书写文书使用;设置了座椅、饮水机等设施方便等候休息。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是优化人员配置,打造精英服务平台。挑选政治意识高、善做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值班接待诉讼群众,解决重点对象和重点案件,妥善处置申诉、信访、上访等事件;挑选年纪轻、懂业务、有热情、态度好、讲责任的干警负责诉讼指导、诉讼收费、释法答疑、费用收结等工作。将信访纠纷化解在流程、诉讼服务中心人员构成以及相关诉讼须知进行告知,为群众提供阳光服务。
四是发挥职能优势,打造精品服务通道。利用窗口优势,使法官与百姓零距离接触。当事人要求会见法官的,诉讼服务中心立即与承办法官联系,如果法官开庭或者外出,只需留下联系方式预约。另外安排包案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信访办负责同志轮流值班,接待来访当事人,促进立案调解和诉讼中调解。建立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制度体系,明确了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办事公开制度、文明接待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规定了行为规范、接待用语,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保障服务。将文化延伸到诉讼服务中心,在调解室、听证室等墙面设有与诉讼、调解有关的宣传语,缓和来访人员情绪,促进事情顺利解决。
开展司法救助,传播司法温暖。将司法救助的规定和程序主动告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告知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对困难当事人要求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由诉讼中心严格把关并提出意见,直接交院领导审批。对涉及农民工及妇女、儿童、老人等合法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分流审理。
三、诉讼服务中心取得的成效
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一个月以来,通过诉前调解形成,化解矛盾纠纷案件16件;提供导诉、立案审查、案件查询、材料收转、联系法官、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320余人次,为110余人次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印发400余份诉讼须知、风险告知、文书样式、法律常识等材料,免费提供给来访群众。通过法律咨询、诉前调解、诉讼指导、告知风险等,使当事人降低诉讼心理预期,减少诉讼盲目性,使一批矛盾激化的案件在立案前得以化解,起到了缓解、缓和、缓冲矛盾纠纷的作用。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以热情周到耐心亲和的态度给当事人提供了最大程度的便利,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展示了人民法院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