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21-12-15 11:55:09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2021)黑0230执481号
王贵平:
本院受理李为平与王贵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贵平本人联系不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王贵平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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