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范围
报考2021年度克东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招聘考试辅警职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测试时间
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上午7:00,考生需提前15分钟到场外候考检测。
三、集合与测试地点
考生需在克东县第一中学南门门口集合,由法院工作人员统一带入操场测试。场地除参加测试人员、测试组工作人员外,与测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测试现场。测试人员一旦进入测试场地后,不得擅自离开测试场地,一经发现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测试项目
10米*4折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五、测试合格标准
六、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2、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与资格审核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致)。
3、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况的,取消测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参加测试人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及项目测试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因本次测试对身体机能具有一定要求,因此参加测试人员不得隐瞒自身疾病史,参加测试人员因自身疾病或者突发疾病在测试过程中诱发或者产生损害后果的,所有责任由参加测试人员自行承担。
6、因天气较凉,请参加测试人员做好保暖,并自行准备运动服装与运动鞋,测试前做好热身,避免出现损伤。
7、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在本次招聘过程中,纪检监察人员将对测试全程进行监督,并全程录像,杜绝营私舞弊现象发生。
8、未能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或未达到测试合格标准的报考者不进行二次补测。
9、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将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