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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聘用制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 10:11:55



    按照2021年度全市两级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工作统一安排,现就报考克东县人民法院相关职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10月24日9:00--15: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克东县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克东镇保安街)

    三、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含全日制和在职学历,原件、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可验证);

    4.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5.考生健康承诺书(本人签字);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审查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按照以上先后顺序提前自行装订,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

    2.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考生自觉遵守资格审查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3.现场主动出示本人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健康码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考试资格。

    4.请各位考生注意关注克东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联系电话:0452-4329392

    克东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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