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自身合法权益被侵犯
应第一时间到法院起诉
越早起诉越早维权!
2019年黑龙江省克东县昌盛乡平原村修建通多公路桥,为施工方便修筑临时堤坝,导致邓女士家农田被雨水倒灌,淹没耕地导致作物颗粒无收。邓女士多次奔波多方均没能取得赔偿。无奈只能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4月6日,克东县千丰法庭立案受理,通过多方联络,侵权方某建设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到庭参加诉讼。
经过法庭调解,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并签订民事调解书。困扰邓女士两年的赔偿问题,在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下,一小时就得到了解决,被告当庭履行义务,邓女士拿到了赔偿款人民币8,000.00元。
本起案件之所以能够快速办结,一方面离不开法院干警的耐心调解,一方面也是因为邓女士及时拍摄被淹没的土地照片和施工照片保存了现场证据,在河水退去后,又到村委会取证并开设证明,邓女士的法律意识为她赢得胜诉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正所谓:
遇到侵权莫慌张
拿出手机拍现场
收集证据送法院
最快途径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