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作者:邱洪昌 发布时间:2021-09-28 09:18:22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2021)黑0230执恢143号
付立梅、郑永洁:
本院在执行张英梅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2021)黑0230执143号之一、之二、之三号执行裁定书、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终本裁定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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