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作者:张鹤 发布时间:2021-04-06 10:47:53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0)黑0230执566号
于亚君、李传昌:
本院在受理杨森申请执行于亚君、李传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无法联系找到被执行人于亚君、李传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于亚君、李传昌发公告送达如下: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裁定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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