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人民陪审 法治中国行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关于被执行人魏学章房屋拆迁案件的协商情况

  发布时间:2013-07-16 08:57:23


    为了处理好房屋拆迁行政非诉案件,以达到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以免激发社会矛盾,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协调作为必经程序。协调可以在庭前、庭后进行,在诉讼过程中让拆迁当事人充分表达其安置意愿,结合群众存在的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尽可能地帮助解决问题。调解时可以邀请被拆迁当事人其他亲属和所在村、街道相关成员到场旁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协调。

    被执行人魏学章现有住宅一套,房屋建筑面积为114.52㎡,房屋估价为每平米1484元,房屋补偿金额为169,948.00元。附属设施补偿为2750元,搬家费1145元,总计补偿为:173,843.00元。被拆迁人认为估价结果低,补偿不合理。认为有证住宅一米还一米回迁商服,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协议。我院立案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多次做方当事人工作,均协商未果。

    这周,我庭主管院长及审判人员及建设部门主管领导亲自找被执行人魏学章再次进行协商,被执行人仍然坚持原来自己的意见,被拆迁人不同意,双方相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