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21-02-02 14:16:27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0)黑0230执171号
克东县蒲峪路镇光辉村民委员会:
本院受理刘向阳申请执行克东县蒲峪路镇光辉村民委员会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无法联系找到被执行人克东县蒲峪路镇光辉村民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向克东县蒲峪路镇光辉村民委员会公告送达如下: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冻结执行裁定书、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限制消费令、终本执行裁定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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