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作者:于金宝 发布时间:2020-11-26 14:59:31
车永峰、白鸽、刘辉:
本院受理邱字友诉你等、齐齐哈尔龙耘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一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克东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政治部
文章出处:克东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