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黑0230执17号
申请执行人:牛长友,男,1971年5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黑龙江省克东县。
被执行人:卫长发,男,1988年1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黑龙江省克东县。
被执行人:王玉婷(曾用名王婷),女,1989年7月2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黑龙江省克东县。
牛长友与卫长发、王玉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卫长发、王玉婷应于判决书生效后给付申请人68525.31元,本院在执行中,已对被执行人进行网络查控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已执行1393.00元,现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债权67132.31元没有得到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汤德忠
审 判 员 杨 军
审 判 员 闫 昊
二O二O年六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苗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