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克东县人民法院协同克山县人民法院,顺利对一起经司法拍卖成交的房产进行强制执行,取得了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秦某与被执行人徐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0余万元。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此案执行立案后,经多方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一处可供执行。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汤德忠和法官助理朱泽臻赶到不动产中心将房产查封,但发现此处房产已被克山法院另案查封,因此本次为轮候查封。
本案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执行干警多次寻找无果,但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发现其踪迹和住址后第一时间联系法院,执行法官立即采取行动,奔赴现场,并与其沟通、释法说理,最后,被执行人同意将其房产进行司法拍卖。为充分保障实现案件当事人的利益,克东法院执行局与克山法院执行局联系协同执行,共同制定执行方案,对拍卖所得价款与两案的申请人协商并达成一致,依法优先清偿有抵押权的申请人,执行款项于当天发放完毕,申请人于次日送来锦旗对执行局及办案人表示感谢。
由于本次协同执行活动准备充分,在两地法院参战执行干警的协同努力下,历时多日,这起跨区域的执行案件顺利终结,实现了疫情期间执行工作不停顿,彰显了兄弟院之间团结合作的精神,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