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发布时间:2018-10-23 17:39:08
一、依法审查、立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求;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弱势群体,依法积极给予诉讼费缓减免。
二、增加工作公开、透明度。坚持、完善诉讼引导、风险提示等法官立案释明制度,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服务;在立案大厅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诉讼须知、诉讼收费范围、标准、计算方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提高工作效能。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当日完成立案审批、诉讼费收取、分案、卷宗移交审判庭,依法从快办理。对涉诉信访工作保证一般来访一律当场答复;暂时解决不了的,由相关责任部门在限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切实为来访群众排忧解难。
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文明接待、热情服务,展现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文明的立案工作形象。
五、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审判纪律,清廉从事,坚决抵制有损法律权威和群众利益的不公、不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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